(原标题:开创国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五名非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行使监事会职权等。相关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股东会,行使职权时公司应予以配合。公司需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履职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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